长清校区图书馆开通委托借阅的通知

97日起,试运行“长清校区委托借阅”服务。在校师生可通过图书馆网站申请委托借阅,由图书馆馆员负责查找图书并通知委托者到馆取书。委托借阅的图书均需到图书馆二楼大厅东侧“借还专区”馆员办理借还手续。

详情请见下面附录。如需咨询,请进QQ980904054

附:图书馆网上委托借书流程

图书馆网上委托借书流程


一、委托借阅流程

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书目检索——委托申请——委托——执行委托——图书馆工作人员找书——邮件通知到取书地取书


二、具体操作

1.登录图书馆主页http://lib.qlu.edu.cn/,点击“我的图书馆”。



进入登录界面。(注:1.登录密码默认身份证后六位; 2.自行设置的密码 ,进入系统后可由读者重新设置; 3.请及时完善Email及手机号码信息,登陆后可以修改,请大家准确填写,以便收到图书馆发给您的预约图书信息。)


进入“修改信息”,修改联系信息——Email和手机号码 。





2.书目检索

点击“书目检索”进入馆藏检索界面。输入图书信息,如:输入“平凡的世界”,点击“检索”,进入检索结果界面。


3.委托申请——委托——执行委托(逐步进行操作)

点击“书目检索”下方的“委托申请”,进入委托申请界面,进行委托(注意:必须填写个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法收到取书通知,试运行期间,委托图书自通知取书日期保留5天,5天之内不来取书,视为放弃委托。委托申请服务只针对我校长清校区全体师生,委托时注意只可委托借阅长清校区图书馆图书。取书地址图书馆二楼大厅东侧)。





4.刷新右上角“我的图书馆”,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委托信息”可查看自己委托的图书状态。

重复上面的的步骤23,可以委托借阅多册图书,每个读者委托借阅图书不超过10册。

4、工作人员找书

在委托信息的状态栏可以跟踪委托图书进程。

5.通知取书

委托借书后的第三天接到图书馆通知取书的电子邮件后,请到图书馆二楼大厅东侧找工作人员协助取书。

6.委托图书借还

委托借阅图书借期参照下图,不能在自助借还机上归还,需在图书馆二楼东侧“借还专区”由工作人员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