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人员流动量大,图书资料等易燃物集中,电子仪器设备较多,是学校重点的防火单位。根据学校《防控火灾紧急通知》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图书馆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读者生命和图书馆的财产安全,图书馆要求全体员工和广大读者,牢固树立 “防火重任、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图书馆的防火工作。为此,图书馆紧急通知如下:
一、图书馆各区域防火责任人,细致做好所辖区域防火检查工作,特别是可能被杨花沾浮或杨花堆集的角落,消除火灾隐患。
二、图书馆楼宇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对于在馆内吸烟者、使用明火者,人人都有阻止、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三、做好安全用电工作,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和超负荷用电。
四、对于被工作人员发现、读者举报、监控系统拍照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读者,图书馆将把相关材料移交学校或相关学院按规定给当事人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图书馆将冻结当事人学期内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权利。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