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系列2018-2021聘期岗位聘用办法

根据校(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非法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齐鲁工大校字〔201924号)、《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8-2021聘期非法人单位岗位聘用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9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图书馆(博物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等单位及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聘用办法。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型

该聘用办法包括: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四级,副高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员级十三级。

(三)岗位数量

根据校(院)具体分配数额,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设:副高五级岗6个、六级岗9个;中级八级岗5个、九级岗5个;正高四级岗、副高七级岗、中级十级岗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岗人数确定;初级十一级岗、十二级岗按照实际符合条件报岗人数的5:5确定;员级十三级岗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岗人数确定。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参加岗位聘用的人员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等部门单位在职在岗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系列各级岗位正常聘用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被聘用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3)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承担教学科研服务任务。

2、岗位条件

1)正高四级岗

上一聘期取得的业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主持纵向项目1项。

第二,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或主编教材1部。

第三,发表SCI论文或EI期刊论文或D类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第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或首位获厅级奖励1项。

第五,到位经费10万元及以上。

第六,首位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1项。

第七,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2)副高五、六、七级岗 

上一聘期取得的业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主持校级项目1,或参与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第二,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或作为副主编参编教材1部。

第三,参与发表D类及以上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1篇,或前3位授权发明专利1项。

第四,获厅级及以上奖励1项,或首位获校级奖励1项。

第五,到位经费3万元及以上。

第六,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竞赛获省级奖及以上1项。

第七,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3)中级八、九、十岗

上一聘期取得的业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参与项目1项。

第二,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或参编教材1部。

第三,参与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授权发明专利1项。

第四,获校级及以上奖励1项。

第五,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竞赛奖励1项。

第六,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4)初级十一、十二级,员级十三级岗

能胜任教学科研服务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制定聘用办法。根据校(院)相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等部门单位及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岗位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聘用办法,经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申请。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和职责,结合自身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竞聘申请,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各相关单位对竞聘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资格审查后,各单位写出推荐报告,并将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选聘。成立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组织对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提出拟聘意见;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推荐,提出推荐意见。

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选聘,按岗位由高到低进行,申报岗位落选的自动进入下一级岗位的选聘,不再重复申报。

5.研究确定。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拟聘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公示上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及推荐人员名单本单位的拟聘和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校(院)人事处审核评定。

(四)聘用合同

1.签订合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校(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期为201811日至20211231日。

3.校(院)与聘用人员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校(院)按照约定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聘用期限等进行管理,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续聘、解聘和工资待遇兑现的重要依据。

三、职责任务

根据校(院)有关文件精神,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目标任务合格标准为:

(一)职业道德方面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学术纪律。品德高尚,学风端正,爱岗敬业,服务师生,身心健康,对有职业道德及学术禁行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职业发展方面

积极参加校(院)及单位组织的工作探讨和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结合自身优势,制定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多种形式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研究水平。

(三)公共事务方面

按要求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为本单位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献言献策;高级岗位应承担指导中初级岗位人员的任务;承担校(院)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公共事务。

(四)业绩任务方面

1.工作任务

1)图书档案岗位

高级岗位:系统掌握业务理论知识,全面了解国内外岗位业务理论与技术的发展动态;承担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参考咨询、读者服务等方面的研究、指导工作或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编研等业务环节的指导、监督和审校工作;承担文献研究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任务,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提出独到见解,能够独立解决实际工作中重大业务或学术问题。

中级岗位:较系统地研究业务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应用技术,承担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编制书目索引、读者服务、咨询、导读等工作;承担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编研等业务工作;

初级岗位:承担部分选书工作,辅导读者查阅馆藏目录及文献检索工具;承担文献研究、书目编辑的助手工作等;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承担档案管理或业务指导的工作;参加编辑档案材料的工作;参加培训档案专业干部的教学工作。

员级岗位:承担图书采访、编目、目录组织、书库管理、图书借阅等业务部门的辅助性工作;从事基层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从事档案专业的具体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2)编辑出版岗位

高级岗位:搜集编辑出版信息, 制定编辑工作方案;制定选题规划, 指导有关编辑人员组织实施;担任重要稿件的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重要稿件, 独立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总结编辑工作经验, 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中级岗位:搜集编辑出版信息, 提出选题设想, 进行组稿;独立审查、加工整理稿件, 检查自己承担编辑的版面和稿件。

初级岗位:协助编辑进行工作;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信息,练习组稿;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或独立发稿;检查样书,练习撰写书讯、书评;分担编辑室内其它工作。

2.教研科研业绩任务

1)正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第一,自然科学类发表论文SCI三区1篇,或四区(EI期刊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发表论文C1篇,或D2篇;或首位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首位主编教材1部。

第二,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项目2项。

第三,获国家级奖励1项;或前5位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前3位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首位获厅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

第四,授权发明专利2项。

第五,首位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1项。

第六,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第七, 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2)副高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第一,自然科学类发表SCI论文、EI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论文D1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作为副主编出版教材1部。

第二,前3位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或前2位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项目1项。

第三,获厅级及以上奖励1项。

第四,授权发明专利1项。

第五,首位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1项。

第六,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第七, 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3)中级八、九、十专业技术岗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第一,参与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参编教材1部。

第二,参与纵向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项目1项。

第三,获校级及以上奖励1项。

第四,参与授权发明专利1项。

第五,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

第六,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

第七, 经综合评定与上述水平相当的业绩。

4)初级十一、十二级,员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完成下列任务:

主动参与教研、科研工作。

(五)个人年度与聘期目标任务

岗位聘任结束后,相关单位指导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聘任合同约定的职责,制定合理的个人年度和聘期目标任务。

四、组织机构

1. 由图书馆牵头,与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等相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共同成立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解决出现的问题,处理有关申诉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组长兼任。

2.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成立7人及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具体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或推荐意见。

五、工作纪律

(一)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参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对岗位聘用有影响的,应主动回避。

(二)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聘用结果客观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相关说明

1.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到上一聘期的省聘岗位。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满足基本条件,但不满足岗位条件的人员,离退休年龄不到1个聘期的,可聘用到上一聘期的省聘岗位;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满足基本条件,但不满足岗位条件的人员,聘用在现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的,可聘用到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末级岗;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满足基本条件,但不满足岗位条件的人员,离退休年龄超过1个聘期的且聘用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不满10年的,给予1年的缓聘期,缓聘期内达到聘用条件的,可聘用到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末级岗,达不到聘用条件的,低聘至低一层专业技术职务的最高级岗位,岗变薪变。缓聘期内取得的用于达到聘用条件的业绩不得用于完成本聘期的业绩任务和下一聘期的竞聘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一个聘期的人员可聘任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末级岗。对教师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重在工作实绩,上一聘期年度考核优秀达到2次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末级岗。

2.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岗位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对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工勤技能等级的管理人员,管理职务对应工资待遇高于专业技术职务或工勤技能等级对应工资待遇的,不必参加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的竞聘,校(院)保留其任职资格。

3.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转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末级岗。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团队成员,须根据学科专业到相关单位参加竞聘,并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

5.经校(院)批准在外进修的人员,可参加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离岗创业人员聘期内保留其原聘岗位;逾期未归或因个人原因脱离工作岗位的,不得参加聘用,不再保留其岗位。

6.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于受处分后所应聘岗位等级的岗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岗位聘用。

7.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岗位需要,结合自身情况,经过规定程序,转岗到管理服务岗位。

8.合同制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附则

(一)论文是指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以攻读博士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校(院)为第二署名单位的视同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人指导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在第一位的人员为论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 号)文件予以奖励的会议论文除外)。作为完成任务的著作(译作)不超过1部。授权发明专利须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含指导学生为第一位的专利)。有特别说明的,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可不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完成人。取得的教研科研项目和成果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岗位相一致。完成任务的项目、成果均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自然科学类发表的ABC类教研论文等同于SCI一、二、三区论文;其他关于项目、成果等层次和类别的界定根据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时间安排

22018-2021聘期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外)申报表

 

 

 

   

根据学校2018-2021聘期岗位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方案备案

201948日前完成《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系列2018-2021聘期岗位聘用办法》备案。

2、个人申报

2019412日前申报人员填写表格、准备材料。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表格、实证材料。

3、材料报送

2019412日,相关部门单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图书馆C701,联系电话:89631113

4、专家审核

2019419日前,按要求召开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对相关系列申报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对相关系列申报二、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5、岗位确定

2019421日前。按要求召开图书资料、档案和编辑出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材料上报

2019425日前,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组织报送相关人员材料。

 

 2018-2021聘期非法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教师外系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