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协会关于对《保健酒》团体标准(审定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酒协[2018]12号文件《关于批准<保健酒>团体标准立项的函》,协会于96日批准由中国保健酒联盟作为牵头单位制定《保健酒》团体标准。根据标准制定程序,中国保健酒联盟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标准进行研讨。起草工作组经过对征求意见的汇总处理,现提出标准审定稿(见附件1)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标准已形成规范性文件并经实践验证,可直接申请审查和发布,本着严谨发布标准的原则,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911—921日;请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务必于2018921日前反馈至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
   
联系人:火兴三 15822175113 huoxingsan@cada.cc

  

  附件:
   
1.《保健酒》(审定稿)
   
2.《保健酒》编制说明
   
3.《保健酒》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

2018911


时间:2018-09-12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