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我的图书馆
  • 首页
  • 概况
    • 图书馆简介
    • 馆舍风貌
    • 组织机构
    • 规章制度
    • 图书馆黄页
    • 交流平台
    • 开放时间
    • 常见问题
  • 资源
    • 校外访问
    • 中文数据库
    • 外文数据库
    • 试用数据库
    • 自建数据库
    • 网络资源
    • 资源培训
    • 馆藏目录
    • 读者荐购
    • 工大文库
    • 版权公告
  • 科研
    • 科技情报研究
    • 科技智库咨询
    • 创新战略
    • 数据+智能
    • 多模态数据分析
  • 服务
    • 情报研究服务
    • 智库咨询服务
    • 信息素养讲堂
    • 信息化系统
    • 学 科 服 务
      • 学科服务平台
      • ESI高被引
      • 学术指南
    • 阅读推广
      • 校长推荐书目
        • 校长推荐书目
        • 校长推荐书目导读
        • 校长推荐书目征文
        • 毕业生推荐书目
        • 新生推荐书目
      • 图管会
        • 章程
        • 机构
        • 成员
        • 活动
        • 寄语
      • 悦读沙龙
      • 好书推荐
      • 校园阅读活动
      • 工大读书节
      • 新生专栏
    • 借阅服务
      • 馆藏分布
      • 借阅权限
      • 借阅证
      • 借阅规定
      • 违章处理
      • 借阅排行
      • 自助服务
      • 中图分类法
    • 馆际互借
    • 科研服务
      • 原文传递
      • 检索认证
      • 工具软件
      • 论文服务
      • 文献查重
      • 读者咨询
    • 图书捐赠
    • 参考咨询
      • 检索认证
      • ESI往期数据汇总
  • 期刊
    • 山东科学
    • 齐鲁工业大学学报
  • 党建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学习园地
    • 工作动态
  • 研究生培养
    • 工作动态
    • 招生信息
    • 师资力量
    • 学术活动

齐鲁工业大学食品标准中心

  • 政策法规
  • 标准检索
  • 食安知识
  • 曝光台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当前位置:首页  齐鲁工业大学食品标准中心  曝光台
  • 曝光台

  • 2019-07-01
    2018年食品安全谣言十大案例发布
    “味精致癌”“吃柚子感染病毒会死”“茶叶有毒”这些有关食品安全的谣言你信了吗?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5日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报告,公布了2018年食品安全谣言十大案例和十大热词。 十大案例分别为:星巴克咖啡致癌、大蒜炝锅致癌、用海绵做八宝粥、薯条治脱发、草莓是最脏水果、热柠檬水能治疗癌症、生吃白糖体内长螨虫、木耳打药、食盐中的亚铁氰化钾有毒、醋蛋液包治百病。十大热词包括星巴克咖啡、草莓、大蒜、食盐、茶叶、味精、黄曲霉素、亚铁氰化钾等。 报告从整体数据传播情况、基本类型、人群画像、惩处情况、典型案例点评等对2018年食品安全谣言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传播形式为小视频。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谣言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影响范围和危害有所减少,但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食品安全谣言的全链条、智能化、立体治理格局还有待完善。 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之一,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论坛25日在京举行。政府监管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等代表,聚焦食品安全科普、谣言治理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努力寻求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有效机制。时
  • 2019-06-24
    山东制定十条措施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制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 山东提出,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实施网格化监管。依托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建立全省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工作台账,开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电子地图,以地图形式呈现经营者基本信息、监管人员信息及监管动态信息,并通过网站、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山东还将根据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单位性质、场所面积、经营类别等基本情况,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划分类别,实施分类监管。这一监管方式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为基础,建立监管部门为主导,学校、家委会、家长、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分级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确定各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等级的食品经营者每季度检查一次。 除加强监管外,山东同时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引导校园周边经营者销售健康、营养、安全的“绿色食品”,不卖或者少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碳
  • 2019-06-17
    喝咖啡会损伤动脉?
    此前已经有研究显示,咖啡会引发动脉硬化,咖啡因爱好者经常被劝说减少摄入量。但一项对英国各地8000多人所进行的研究显示,就动脉所受到的影响来说,事实上平均每天喝5杯咖啡并不比每天喝不到1杯咖啡更糟。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的研究人员把8412名参与者分成了3组进行研究——第一组参与者每天喝不到1杯咖啡,第二组参与者每天喝1至3杯咖啡,第三组参与者每天喝3杯以上咖啡。(第三组中的有些人每天喝多达25杯咖啡,但平均每天喝5杯。) 研究结果显示,即使每天咖啡摄入量较高的人也不会比每天喝不到1杯咖啡的人更容易发生动脉硬化。 此前已经有研究表明,咖啡会引发动脉硬化,给心脏带来压力,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几率。所有参与者都接受了MRI心脏扫描和红外脉搏波测试,即使考虑了像年龄、体重,以及吸烟状况等因素后,该研究结果仍然成立。 尽管咖啡在全世界大受欢迎,但不同的报告可能会让人们不要畅饮。虽然在这项研究中不能证明存在因果关系,但该项研究表明,咖啡对动脉的影响并不像此前研究所显示的那么严重。 研究人员强调指出,该项研究排除了咖啡对人体动脉的一个潜在有害影响。时间:2019-06-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 2019-06-10
    消费提示 | 如何合理购买及食用蛋糕
    2019年5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1批次糕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本期消费提示带您了解如何合理购买及食用蛋糕。 1 现制现售蛋糕的原料要新鲜 现制现售蛋糕的原料易受微生物污染。 无论购买还是家庭自制,应确保奶油、巧克力等是新鲜的;水果彻底清洁后再放入;搅打好的鲜奶如不立即使用,应冷藏并在4 小时内用完。 2 蛋糕要尽快食用 由于蛋糕的保质期短,消费者在购买现制现售的蛋糕,特别是奶油蛋糕时,除了选择持证经营、信誉良好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外,还要查看标明的生产日期,尽量选择当日生产的产品,并尽早食用。 对于预包装的蛋糕制品,要注意将产品存放于清洁、通风、干燥、阴凉的环境下,尽可能保持最佳品质。 3 糖醇蛋糕不等于无糖蛋糕 糖醇蛋糕是指用甜味剂(如麦芽糖醇、木糖醇等)代替白砂糖作为原料添加到产品中。与普通蛋糕相比,产品中没有人为添加食糖。 但实际上,蛋糕的原料是面粉,其所含淀粉经人体消化吸收后,最终转化为葡萄糖,也会导致血糖升高。因此对于忌糖人群而言,糖醇蛋糕也要酌情、少量食用。 4 不要过量食用 蛋糕制品中一般脂肪、碳水化合物
  • 2019-06-03
    “乳酸饮料”和“乳酸菌饮料”是一回事吗?
    “均瑶”,不少消费者对这个商标并不陌生,该品牌旗下的“味动力”乳酸菌产品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可是,恐怕消费者不知道,市场上的一些“均瑶味动力”饮料和“均瑶”没有半毛钱关系。日前,余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了“均瑶”“味动力”商标专用权人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均瑶集团”)起诉北京法兰得福科贸有限公司(下简称“法兰得福公司”)、济南绿宝乳业有限公司(下简称“绿宝公司”)、杭州余杭崇贤街道张洪泉日用百货商店(下简称“张洪泉百货商店”)商标侵权一案。 原告均瑶集团起诉称,该公司享有第29类牛奶饮料“均瑶”和“werdery味动力”两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017年9月5日,在公证员的公证下,该公司人员来到被告张洪泉百货商店位于杭州市星海路15号招牌显示为“洪泉副食品批发部”的商铺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现场购买了品牌显示为“均瑶味动力”的乳酸菌饮料1件,所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为本案被告法兰得福公司、绿宝公司。三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牛奶制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均瑶”和“werdery味动力”商标相近似的“均瑶味动力”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极大地侵占了原告的
  • 2019-05-27
    含糖饮料和果汁可能增加早逝风险
    据物理学家组织网近日报道,大多数人都知道含糖饮料不健康,但一项新研究发现,果汁也不会好很多。事实上,经常饮用果汁可能会缩短你的生命。 最新研究作者、埃默里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简·威尔斯说:“饮用更多含糖饮料,包括果汁、苏打水和其他含糖饮料的老年人可能会更早死亡。因此,在我们减少苏打水和其他含糖饮料消费时,也应该减少果汁的摄入量。” 研究人员密切跟踪了13440人(平均年龄为64岁)的情况,以研究死亡率与含糖饮料消耗量之间有何联系,结果得出了上述结论。 在6年时间里,研究对象中有1168人死亡。不出所料,其中饮用含糖量最高饮料(包括100%果汁)的人在研究期间死亡的几率要高于那些饮用最少的人。 据英国《泰晤士报》18日报道,在把肥胖等因素考虑在内之后,摄入量最多的人每天多喝12盎司加糖饮料,死亡风险就上升11%;每天多喝12盎司果汁,风险则增加24%。研究人员说:“这些结果表明,包括果汁在内的含糖饮料消耗量高与死亡率上升有关联。100%果汁和含糖饮料的营养成分大同小异。” 而且,研究人员在《美国医学会杂志》周刊上撰文指出,那些糖是人为添加到碳酸饮料中的还是天然果汁中含有的并不重要,它在人体内
  • 2019-05-20
    山东市场监管部门约谈饿了么:存在入网登记信息不真实等8方面问题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今天在济南约谈饿了么,并指出饿了么在网络订餐方面存在入网审查把关不严格、入网登记信息不真实、公示义务履行不到位等8各方面的问题。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净化网络订餐专项检查行动。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存在以下八方面问题: 一、入网审查把关不严格。主要表现在:有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上网经营;有的使用过期证件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有的使用假证、冒用其他业户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有的证照不一致。由于平台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业户上网经营。 二、入网登记信息不真实。主要表现在: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地址与公示地址不相符,有的一证多用,地址重复。信息登记是平台基本义务之一,入网信息登记不真实,平台难辞其咎。 三、公示义务履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已发生变更,订餐页面未及时更新;有的未公示量化分级信息。信息公示是平台基本义务之一,平台履行义务不到位。 四、抽查和监测义务落实不积极。主要表现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缺
  • 2019-05-20
    变身“功能性食品”,升级为“疗法”!畅销保健品的变形记与洗脑经
    导读你以为你买的是药,其实是保健食品;你以为你买的是保健食品,其实只是普通食品;你以为你买的是健康减肥等教程,其实真正卖给你的还是食品,甚至是三无产品……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保健产品近年来不断“变形”,营销手段和途径花样翻新,有的还躲进了监管盲区,对消费者更具有欺骗性。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升级换代后的保健产品,靠忽悠赚取暴利的本质没有任何改变。 打擦边球,变身“功能性食品”半月谈记者从食药监部门获悉,我国确定的保健食品功能仅有20多种,宣称有这些功能之一的食品必须取得保健品准字号,即“小蓝帽”。而如果想取得“小蓝帽”,企业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认证,生产流程比照药品生产企业的GMP标准,广告上也不允许宣传“小蓝帽”注册保健功能之外的任何功效。 可是,某些做保健品生意的人不愿意被这样的严格管理束缚住,他们臆造出“功能性食品”这一概念,打着保健食品的擦边球,宣称着保健食品没有的功能,有的甚至还臆造出各种养生概念,并卖出令人匪夷所思的高价。其中不少连食品批号都没有拿到,甚至干脆就是三无产品。 如某品牌猴姑饼干,把“养胃”作为一款普通食品的卖点,售价高达118元每盒,比同样分量的其他知名品牌高
  • 2019-05-13
    涉嫌生产质量不符合标示执行标准食品 江门一家企业被罚
    5月6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第4批)》,江门市裕景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食品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食行罚〔2018〕12号)显示,江门市裕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的嘴香源牌“谷氨酸钠(味精)分装产品”4000包,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轻工业甘蔗糖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质量不符合标示执行标准,属于《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冒伪劣商品:(十二)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第4批)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处罚日期备注1(江)食行罚〔2018〕12号生产商品质量不符合标
  • 2019-04-29
    核桃奶里没核桃 生产商被罚1.2万余元
    包装外标着“精选传统古法红糖新疆阳光核桃”,可里面既没红糖,也没核桃……近日,成都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内容案件。 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红糖坚果核桃花生奶”进行调查。该批次食品拉罐罐体上标示有“精选传统古法红糖,新疆阳光核桃”“红糖坚果核桃”字样及核桃红糖图样,但在产品配料表中却没有“红糖、核桃或核桃酱”,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其配料中使用有“传统古法红糖、新疆阳光核桃”的证明资料。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2948元。时间:2019-04-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 2019-04-01
    使用食品原料不符合安全标准 青岛麟天餐饮被罚5000元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经营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青岛麟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2019年2月份,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麟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采购、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过调查,涉案产品已经销售完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时间:2019-03-29 来源:信网
  • 2019-03-18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肠 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1月份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19)显示,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肠,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处罚类别处罚结果备注2018019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肠案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91230199718467136R焦裕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自动履行2018/07/30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7/27食品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时间:2019-03-1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2019-03-11
    青岛:生产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同安海洋生物科技被处罚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同安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执法人员在立案进行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 第(二)、(三)、(八)项中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曾致电青岛同安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会反馈一下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时间:2019-03-07 来源:信网
  • 2019-03-04
    “天使之橙”榨汁机遭遇食品安全危机 杭州商场里的“天使之橙”你还喝吗?
    近日,“天使之橙”自动贩卖机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罚款120万元的新闻不断刷屏,人们在关注最后结果的同时,更关心自己身边还有“天使之橙”自动贩卖机在继续运营。据悉,“天使之橙”作为一个自动橙汁贩卖机品牌,主要目标消费群是人流密集的商场。“天使之橙”的运行方式比较简单,通过机身触控屏选择想要的饮品类别并完成结算,只需等待45秒,机器便可完成去皮、榨汁、装杯、封盖等一体化流程,送上一杯微微冰凉的鲜橙汁。该事件已过去半个多月,杭州的“天使之橙”还好吗?大多撤离 仍有营业“天使之橙”淡出商场据了解,“天使之橙”在200多座城市投放了8000多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记者通过某美食平台搜索杭州的“天使之橙”,页面显示“天使之橙”榨橙汁机分布在杭州7家商场内,其中最早的一条点评在2017年7月13日。记者前往5家有“天使之橙”的商场,发现杭州城西银泰城仍在正常营业,银泰百货(西湖文化广场店)、杭州大厦购物中心、杭州西溪印象城、湖滨银泰in77的有的已经撤离,有的暂停营业。记者采访中,城西银泰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场收到过上海巨昂事业有限公司的回复函,函中明确说明上海巨昂事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90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2/7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531-89631733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举报邮箱: tsg@qlu.edu.cn

相关链接

学校首页

CALIS中心

CALIS省中心

NSTL

CADAL

国家图书馆

省高校图工委

DRAA

版权所有©齐鲁工业大学图书馆 鲁ICP备05046217号